行政办公设备配置标准

发布者:夏敏发布时间:2015-06-18浏览次数:1856

      为了规范和加强各学院和部门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切实保障公务需要,构建节约型行政事业单位。凡办公所需要购置的通用办公设备都必须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武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配置,不得超标配置,现将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表公布如下,请各单位和部门在申购办公设备时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