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等资产和实验室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盘活用好资产,促进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发展;
2.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制定学校有关设备管理、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受理设备类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对资产建账、建卡,保障账、卡、物一致;
4.负责审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内部转移、出借、出租、调拨、转让和报废的申请;组织设备类固定资产报失、报损、报废、大修的论证,办理审核手续;负责组织报废资产和仪器设备的处置;
5.负责做好实验室实验条件保障、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总结验收和实验技术成果评奖等工作;
6.负责全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及使用效益评价工作;
7.协助设备采购单位对教学、科研及办公仪器设备进行采购前的市场调研、考察;
8.负责进口设备(含捐赠设备)的批文、报关、免税、商检、开箱验收等工作;
9.负责实验技术人员定编、岗位培训,配合学院做好考核、奖惩、晋级及职务评聘工作;
10.组织设备管理和实验室工作经验交流、总结评比、评估和表彰工作;
11.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仪器设备购置、维护经费的使用管理;
12.负责实验室和实验设备的共建共享;
13.负责印务中心工作;
14.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