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下午,我校2015年设备采购与招标工作会议在行政楼216会议室举行。副校长张晓玲、教保中心主任杜晓增、财务处处长于敏、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杨雄、各学院、部门、单位分管财务及采购工作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学院办公室主任、2015年采购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副校长张晓玲主持了会议。教学服务与设备保障中心主任杜晓增介绍了我校仪器设备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校仪器设备总台件数45584件,总价值3.23亿。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7亿,占比82%;行政办公仪器设备总值0.56亿,占比18%;大型仪器设备(单台件价格超过10万元)366台。2002年四校合并时学校仪器设备总值只有7500万,大型仪器设备20台。学校现在的仪器设备无论总数量还是质量都上了一个非常高的台阶,为学校教学、科研以及行政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设备保障。2015年学校将投入 5856万元用于仪器设备采购,其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预算1796万,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2825万,用于行政办公及其它方面的采购预算1235万,以上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完成支付,从采购任务量来看时间紧、任务重!为此所有仪器设备的采购需求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汇总成具体采购项目上报。 所有仪器设备采购都必须通过OA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1、各学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申请由教保中心在和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沟通后负责申报;2、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3、行政办公设备采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申报;4、其它仪器设备采购由使用单位负责申报。
申报时要注意的事项:
1、 选择正确的表格和审批流程。教学设备费选择填写《江汉大学采购与招标项目申请表》和与之对应的审批流程;行政办公设备费选择填写《行政设备采购审批单》和与之对应的审批流程;科研及其它经费选择填写《其它经费设备采购审批表》和与之对应的审批流程。
2、按照表格内容正确填写,项目预算要充裕(要认真调研市场价格,不能参考淘宝价格,要考虑项目所产生的附加费用),经费来源要明确(要注明财务编号)。
3、按照《江汉大学经费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附加相应报告。
4、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单价过10万的仪器设备)必须先进行可行性论证(10万到40万由使用单位组织论证,40万以上(含)由教保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并填写论证报告。
5、申购新增仪器设备之前老旧设备必须先履行报废手续。
6、行政办公设备不能超标配置,按照武汉市财政局关于《武汉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规定配置行政办公设备(教保中心网站可以查询到此规定)。
7、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必须详细完整且不能有排他性。
8、申报单一来源采购必须符合政府招标采购法对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并附申请报告。
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杨雄主任就2014年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作了汇报,对政府采购的一法两规和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相关规定作了说明,重点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行了解读。财务处于敏处长就学校2015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提出了要求,强调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最后,张晓玲副校长要求全校要进一步提高对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操作,按照要求的时间安排提交采购与招标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执行并完成年内支付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