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者:彭焱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1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五一、端午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培树新风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杭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一级警长丁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8年至2022年,丁佳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香烟、保健品、消费卡等财物,共计价值12万余元;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赴临安、淳安度假,相关费用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丁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丁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西湖区双浦镇原正处级组织员周利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农历年底至2022年初,周利根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保健品、消费卡等财物,共计价值18.7万余元。周利根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周利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萧山区城厢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洪泉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农历年底至2022年中秋节前,洪泉良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保健品、消费卡等财物,共计价值50万余元。洪泉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洪泉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临安区太阳镇原党委委员杨建春违规收受礼品,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问题。2018年至2021年,杨建春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2018年,杨建春在自家房屋装修期间,由管理和服务对象代为支付人工工资、材料费、运输费等,共计2.6万余元。杨建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杨建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宽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4年至2022年,吴宽宏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现金、消费卡等财物,共计价值2.4万余元。吴宽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吴宽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2月,吴宽宏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杭州市纪委监委)